民法学任课教师带领学生走进阳逻法庭
作者:姚舜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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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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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民法学任课教师贺琼琼带领14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旁听了阳逻法庭关于侵权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辅导员严秀红、魏文杰,湖北大学法学会参加活动。
双方当事人就座后,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完成了开庭准备工作。审判长入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姓名职务和代理权限进行审核,随后原告方诉共同被告方人身健康权损害纠纷一案庭审开始。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围绕雇佣关系是否成立、原告是否具有过错和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并不断向法庭提交多项有力的证据。在经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程序环节后,原被告双方均无说服力较大的证据证明对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在双方发表完最后陈述意见后,鉴于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且愿意协商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并请双方当事人查阅庭审笔录,交换意见,进行协商。
休庭后,审判长与老师、同学们进行了亲切的交流。审判长说道,由于参与旁听的学生具备的民法学理论知识还不是很多,对庭审中的一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术语并不清楚,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法学学习中加倍努力,成为国家法律界的优秀人才。
“这次法律实践课让我们14级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受益匪浅,虽然同学们对于民法学的理论学习尚浅,但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基本熟悉了法庭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程序,对于审判员、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职责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法学班团支书秦宇如是说。本次旁听庭审的活动,是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的传统实践教学活动,得到了学院领导和阳逻法庭的积极认可与支持,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良教风学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