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精神,推进《湖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3.0》实施,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深化学校通识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课程思政”育人理念,充分发挥通识教育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育人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学校进一步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的目标任务,推进通识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建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建设一批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遴选、打造若干门国家级、省级、校级通识教育一流课程。旨在使学生通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习,培养公民意识与健全人格,培育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提升思考批判、交流合作与开拓创新的能力,为其建构自我、承担使命、奉献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针,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兼顾知识基础性、系统性的基础上,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家国情怀教育,注重知识扩展和能力锻炼,培养学生融会贯通的知识体系、强烈的爱国荣校精神和全面均衡的综合能力。
(二)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计应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积极推进小班化、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互动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使学生在认知、思维、表达和运用方面达到厚积薄发的新高度。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促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带动通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坚持“团队优先”建设原则。按照“学校投入、学院主抓、教授领衔、团队优先”的建设原则,全面挖掘学校优质课程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湖大鲜明特色、融入优秀学者文化的跨学科通识教育选修课,培养一批相对稳定、结构合理、通专结合的通识教学团队。
(四)强化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主体责任。明确教师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应具有清晰的课程建设目标、正确的价值观和勇于付出的新时代教师情操;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有合作精神和优良团队文化。
四、组织实施
(一)模块设置
根据我校通识教育目标,结合学科特点和优势,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为以下四大模块:
1.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天文等自然科学及工程技术领域,通过对不同学科核心知识结构和经典案例的介绍,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科学史观,了解科技发展动态和趋势,领会科学精神的内涵和意义,学会运用科学思维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意识与科学探究精神。
2.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主要涵盖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等社会科学领域,通过学习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理论与方法,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塑造健全人格,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
3.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等学科领域,通过经典导读与研讨等,培养学生人文情怀、语言表达和文学鉴赏能力,使学生学会用历史的方法、以历史的眼光认识事物,具备哲学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艺术鉴赏与审美人生。主要涵盖音乐、影视、戏曲表演、书法、绘画、雕塑、建筑、工业设计、健身健美等艺术形式的内容。通过对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的分析与评价,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养成高尚情操。
(二)课程遴选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按照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和通识教育一般选修课程两类进行申报和遴选。每个学院推荐申报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数原则上不能少于本院开设的本科专业数,且每个学院每学年至少面向阳逻校区学生开设1-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人数达到30人即可开班。
1.申报条件
申报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需有稳定的教学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并参与至少三分之一学时的课程教学。同时,核心课程须能稳定面向校本部和阳逻校区学生开课。通识教育一般选修课程鼓励以教学团队形式申报,也可以由教师个人申请,开课单位推荐申报。开课单位对任课教师、课程内容及教材选用等情况进行政治审查,所有课程的申请须经申请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申报。
2.遴选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各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从任课教师资格、课程目标定位、课程内容及教学设计等方面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课程方可列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其中,“人文科学导论”和“自然科学导论”两大核心基础课程由学校适时通过立项形式在全校范围进行遴选。学校也可聘请其他高校教学名师、资深教授或知名校友等担任通识教育客座教授,为学生讲授有关学科前沿、热点问题、学术动态等方面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三)教学要求
1.课程目标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通识教育理念,课程内容要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
2.课程应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和培育精神,而非讲授专门知识,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一门课一般为1-2个学分。
3.课程教学提倡运用课堂研讨、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等多元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批判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
4.教材选用要科学合理,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应尽可能采用国家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及其它精品教材。
5.选择线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应优先选择国家一流线上课程资源,且线下授课时长不能低于总学时的50%。
6.课程成绩评定应体现形成性评价原则,最终成绩由学生学习过程和自主学习情况等多元评价指标确定。
(四)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课程予以停开:
1.不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
2.教学内容(含教材、教辅用书及其它参考书、习题册等)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
3.课程负责人、授课教师等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
4.通识教育专家、督导听课后建议并经认定应予停开的;
5.课程负责人退休、离职或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开设的;
6.教学内容老旧过时、与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或教学效果不理想的;
7.其他应予以停开的情形。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学校通识教育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与服务指导作用,将通识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引向深入。委员会下设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两个课程建设分委员会,统筹推进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设计及课程建设,科学谋划高素质通识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加大专项投入。设立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专项基金,组建优秀通识教育教学团队,打造高品质通识教育金课,建设优质网络课程共享资源,推出反映学术发展前沿、适应新时期教学改革需求的精品通识教材,塑造湖大特色通识教育品牌。
(三)加强考核管理。健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评价机制,对通识教育选修课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促进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将学院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情况作为本科教学建设资源配置和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依据。
(四)完善激励机制。对获准立项的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学校予以4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教学大纲编制、通识教育研究和通识课程建设等方面。核心课程团队完成学年教学计划且教学效果测评良好后,其教学工作量上浮至1.5倍。对于在阳逻校区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若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90分及以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学科性学院的优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