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学生临时党支部接受湖北大学党委组织部与通识教育学院党委领导,开展集体活动,定期组织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委派教师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由学生党员中产生。
一、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坚持每两周组织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组织委员做好活动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个党员和预备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如有事不能参加者,须先向党小组组长提出申请,然后再由各组组长统一上报给组织委员,做好考勤记录。
二、民主生活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四、联系群众制度
深入通识教育学院广大同学中去,定期开展党群交流会。以院系为单位,由党支部宣传委员和各班团支书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与党支部成员开展座谈会,一方面提高党支部成员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觉悟,另外,为日后发展党员奠定基础,进而扩大党支部在学校的积极影响。
五、党纪检查制度
党支部要结合通识教育学院实际,经常对党员和预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和预备党员提出端正党风的具体要求。每年对党员和预备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
六、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 、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评议方式:
自我总结:每学期结束前,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递交自我工作评议。
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根据书面报告和各项考勤,民主讨论推选出一名优秀成员,将成员名单递交给组织委员。
支委会鉴定:党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大会,五名优秀成员做大会发言,通过民主表决形式推选出2-3名优秀党员或预备党员。
同时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
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
八、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
九、活动设计实施制度
党支部不定期设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并根据学校、学院党委要求,积极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十、宣传总结与材料管理制度
党支部在每次活动或组织生活开展中,进行记录并形成总结材料,定期开展宣传,并归档保存。每个学期向学院党委提交一次。
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学生临时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