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保障,严格保护”“改革驱动,质量引领”“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科学治理,合作共赢”为工作原则,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纲要》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六个方面部署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

《纲要》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强考核评估。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