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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申请修读双学位的通知

作者:通识教育学院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4-28   浏览:

教学字[2012]8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细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丰富我校多层次、多规格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推进通识教育改革的需求,挖掘办学潜力,谋求内涵发展,彰显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及产业服务社会能力,根据《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1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学生申请辅修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招收的专业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法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气类(电信、通信、电科)、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档案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技术学、心理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哲学。
详细信息见《2012年湖北大学双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2010、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会计学专业仅招2011级学生)。
  申请条件:在校学习期间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未受到学业警示及以上处分,对所报考的辅修专业有一定的志趣,主辅修专业不能相近。
  三、报名、考核及录取
1.报名
申请辅修学习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于5月8日前以班为单位集中交所在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学生的报名申请表由学生个人先交各自辅导员,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于5月8日前交通识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5月10日前,各学院及通识教育学院按申请学院、专业整理并制作报名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综合办。
2.考核
5月16-20日,辅修承办学院组织考核,5月27日将《申请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考核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报教务处审核。
3.录取
6月5日,公布考核通过学生名单(届时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四、学费
  凡经录取的学生下学期第一周到辅修专业学院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为每学分225元)。
  五、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
  辅修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学位辅修总学分为50-60学分,课程教学要求与该专业主修课程相同。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获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可授予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六、教学组织
  学校计划招收单独开班的专业录取人数达30-4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学制2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非单独开班的辅修学生,插班到第二专业修读,要求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修读完第二专业的所有课程。
  七、其它
双学位是指所获第二学位专业与第一学位专业跨学科门类(学科门类: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等)。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是指所获第二学位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的二个不同专业。
  八、未尽事宜之处请阅读《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
  九、以上信息已在湖北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欢迎到网站查询。
 

                                                                                                教务处
                                 2012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下载:
1、2012年湖北大学双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

2、湖北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

3、双学位报名汇总表(报名学院填写)

4、双学位承办学院考核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