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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省高校第二十八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

作者:通识教育学院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06   浏览:

各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纪念“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77周年,加强对全省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历史使命、传承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成才报国,推动校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团省委、省学联决定于11月至12月上旬举办湖北省高校第二十八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沐时代荣光,书青春理想
  
   二、参赛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各学院于11月上旬做好布置宣传动员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征集作品。
    2.各学院征集并推荐优秀原创作品,于11月14日(周三)前,将原创类参赛作品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bdxxtw@qq.com
    3. 作品评比。学校推荐优秀原创作品至组委会,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专家、作家和诗人担任评委,在全省参赛作品中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紧扣主题,立意新颖,健康向上,时代感强,弘扬爱国、成才主旋律,展示当代团员青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3.作品体裁为诗歌或散文。诗歌行数30-70行以内,散文不超过1000字。
   
    五、有关事项
    1.“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是我省一项重要的校园品牌文化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次大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2.各学院精心组织参赛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本次赛事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各学院在活动的组织工作中,要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质量。
  
    联 系 人:盛 楠
    联系电话:88663275

校  团  委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