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教学课堂听课,是学校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干部与学生辅导员了解学生学习、思想状况,与任课教师之间加强联系和沟通,更好服务教学的重要途径。根据《湖北大学听课制度》(校教字[2000]22号文件)和《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听课制度》(院教字[2011]1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现将本学期学院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听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及听课量
院领导班子成员(2节次),学生辅导员(10节次,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二、听课方式
各位听课人员根据教室课表(也可根据个人专业和工作需要,随机进入相关课堂)深入课堂听课并填写《湖北大学听课表》。
三、相关要求
学校将在每学期期末分别统计公布各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听课情况。请听课人员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听课结束后认真填写《湖北大学听课表》。
四、结果处理
1.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教学问题,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对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问题,将依据《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做出相应处理,必要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于学生家长。
附件:湖北大学听课表
教学办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