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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团队的通知

作者:本科生院 通识教育学院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根据《湖北大学关于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的实施办法》(校教字〔2022〕11号)精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重构通识课程体系,建设一批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打造若干门通识教育一流课程。现就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课程思政”育人理念,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经验及副高(含)以上职称,并能参与至少三分之一学时的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学历、职称、年龄等结构合理,具有合作精神,团队文化优良。

3.课程团队须结合自身学科特色和资源优势,从“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艺术鉴赏与审美人生”四大模块中选择相应模块开展课程建设。

4.所建课程须能稳定面向校本部和阳逻校区学生同时开课。

5.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对此类课程团队将给予优先立项建设。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充分挖掘本院优质教学资源,谋划组建核心课程团队,由开课学院审核并向学校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课程团队;

2. 4月29日前报送《湖北大学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团队申报表》(附件1)及《湖北大学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综合楼309办公室。同时提交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件:358030885@qq.com。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团队予以立项建设。2022年拟建设4-6个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团队。

三、其它事项

1.对获准立项的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团队按照《湖北大学关于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的实施办法》(附件3)文件精神予以支持。

2.落选的课程团队可在后期积极申报开设通识教育一般选修课,若课程团队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课程内容具有时代性、科学性,教学质量优秀,在下一轮核心课程团队遴选时将优先考虑。

3.联系人:刘冰欣、向祖慧,联系电话:88663580、89637968。


本科生院 通识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9日